各参选企业:
因工作需要,我会需购置尿液分析仪、智能身高体重测量仪、紫外线空气消毒机、五分类血液细胞分析仪等设备各一台,欢迎符合要求的企业积极参加评选,比选要求如下:
一、参选公司资质要求
(一)投标人须提供以下资质材料: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材料复印件 (仅法定代表人参选时提供);
3.法人代表授权书原件及被授权人的身份证复印件(非法定代表人参选时提供);
4.依据《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国令第739号)规定,投标人从事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生产的,应当取得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从事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的,应当取得医疗器械备案凭证;从事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的,应当取得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
5.若投标产品为消毒产品的,所投消毒产品须具备《消毒产品卫生安全评价报告》及备案证明。(投标产品若为新消毒产品须提供有效的卫生许可批件)。
(二)投标人须提供如下承诺函原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合法供应商;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4.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5.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6.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上述资质材料均需加盖企业鲜章并胶装成册;供应商未提供或提供不完整视为资格不能满足本项目要求)
二、项目预算
预算8万元,最高限价8万元。报价应包含税费、人工费及安装调试等费用。
序号 设备名称 数量 计量单位 预算总价(元) 是否进口
1 尿液分析仪 1 台 80000 否
2 智能身高体重测量仪 1 台 否
3 紫外线空气消毒机 1 台 否
4 五分类血液细胞分析仪 1 台 否
合计 80000
三、获取比选文件
经资格审查合格后的供应商,我会将发放比选文件及评分标准。
资格审查时间:2023 年12月11日-12日(北京时间),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报名时请携带介绍信、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至四川省预防医学会办公室(成都市青羊区少城路27号少城大厦8楼803-806),过时将不再接受资料报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12月18日下午17:00点(北京时间)
资料报送电话:(028)84215115
项目咨询电话:(028)84215115
四川省预防医学会
2023年12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