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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预防医学会儿童伤害防治培训示范基地”将成为预防儿童伤害的保护伞
来源:四川省预防医学会  |  发布时间:2016-06-26  |  浏览次数:592次

今天(26日)上午,四川省预防医学会儿童伤害防治分会各位儿科急重症、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专家会同中(小)学幼儿园、法律界等社会人士一道,为预防儿童伤害撑起一把“保护伞”,建立四川省预防医学会儿童伤害防治培训示范基地。

世界卫生组织(WHO)估计每年至少有875 000名儿童和18岁以下青少年死于非故意伤害(意外伤害)或故意伤害(例如暴力或自我伤害),相当于每100 000个孩子中有40个死亡。我国每年有7.1万儿童死于跌落、中毒、溺水、交通事故等意外伤害,意外死亡占儿童总死亡率的26.1%。儿童意外伤害已经成为重大公共卫生问题,需要引起全社会高度重视,防止悲剧发生!

为此,四川省预防医学会儿童伤害防治分会,针对儿童伤害现状,面向社会搭建儿童伤害防治的宣教普及平台,规范并促进我省儿童伤害防治相关培训(示范)基地建设,鼓励社会力量参与、充分发掘和合理利用社会资源,减少儿童伤害的发生率和死亡率。

四川省预防医学会副会长兼秘书长莫小堃表示,儿童伤害的发生,给孩子自身和家庭带来的悲痛让人触目惊心,而很多伤害事故的发生是完全可以避免的。同时如果意外伤害不幸发生,在呼救和拨打120之外,我们还能做些什么?这就需要全社会,包括学校幼儿园、家长、老师都来掌握预防之道和第一现场的救援方法。呼吁更多有责任的教育机构能够建立“四川省预防医学会儿童伤害防治培训示范基地”,共同筑起预防儿童伤害发生的一把保护伞。

记者了解到,四川省预防医学会儿童伤害防治分会将对培训示范基地及有意申请建立儿童伤害预防培训(示范)基地的教育机构进行相关技术指导,定期开展面向老师、家长和学生的伤害预防知识和急救培训,减少伤害发生,在第一时间赢得生机。

活动现场,四川省预防医学会向(首批)成都市东城根街小学、成都石室双楠实验学校、四川师范大学附属育蒙蜀郡幼儿园等三所中(小)学幼儿园授牌,三所教育机构表示,预防儿童伤害是义不容辞的责任,将做好儿童健康保护的相关工作,起到示范引领作用。

为能向儿童伤害防治工作提供更主动深入的法律服务,泰和泰律师事务所将作为四川省预防医学会儿童伤害防治的法律支持中心,参与儿童伤害防治所需要的各项法律工作。活动现场,在一线儿科急重症医疗专家的指导下,老师、家长、学生学习演练了“心肺复苏”的基本要领,四川省妇幼保健院还带来了生动有趣的“小丑医生”情景剧表演,儿科专家、法律界人士还为大家进行了公益医疗法律咨询,下午特邀了美国著名心理学家Joan F. Poll教授(美国华盛顿大学的心理学学士、纽约大学医学院医学博士)为老师家长们带来题目为《独生子女教育的艺术和技巧》的精彩讲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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