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预防医学会关于《眼视觉保健培训基地设置标准》公示的通知
2015年6月11日,四川省预防医学会召开眼视觉保健分会委员会议,就我会制订的《眼视觉保健培训基地设置标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设置标准)方案提出意见。
日前,我会根据委员会相关意见与建议,对《设置标准》进行了修改完善。在《设置标准》颁布实施之前,为进一步征求相关意见,特对《设置标准》(见附件)予以公示,公示期限为2015年8月6号到8月13号。
公示期间,如对《设置标准》有不同意见,可通过邮件、投寄、传真等方式将意见和建议报送至我会秘书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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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028-85583512 85583632(传真)
联系人:白智彤
特此通知
四川省预防医学会
2015年8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