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预学〔2016〕8号
各有关单位:
四川省预防医学会第四届第九次常务理事会研究决定在学会建立遗传病预防与控制分会,根据《四川省预防医学会章程》及《四川省预防医学会组织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及学会工作安排,请各有关单位积极做好分会委员候选人的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委员候选人名额分配及建议名单(附件1)
二、委员候选人推选条件
1、热心支持和承担学会工作,具有良好职业道德,学风正派;
2、现从事本专业工作,具有较高学术水平,原则上具有副高以上技术职称;
3、有较强的组织能力和社会活动能力,能联系和团结本地区该专业广大科技工作者,有带动区域内该专业发展的能力;
4、委员候选人年龄不超过55岁,身体健康,在职在岗,能坚持日常工作;
5、委员候选人所在单位为省预防医学会单位会员,本人为省预防医学会专科会员。
三、四川省预防医学会遗传病预防与控制分会委员候选人推荐表(附件2)由本人填写,个人未加入我会专科会员的,需同时填写四川省预防医学会专科会员登记表(附件3)。单位未加入我会的需由单位填写四川省预防医学会(团体)单位会员登记表(附件4)。
以上表格的纸质版由单位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后,于2016年 3月18日前邮寄至四川省预防医学会(地址:成都市中学路6号,邮编:610041),联系人:刘莉,联系电话:028-85583632, 邮箱:scsyfyxh@163.com。
如不按期推荐,即视为自愿放弃委员资格。
本通知及附件可在四川省预防医学会健康梦网站下载,网址:www.healthydream.org
附件:
四川省预防医学会
2016年2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