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预学〔2017〕86号
各分会(专委会)、各市(州)预防医学会及相关单位:
根据《四川省预防医学会章程》,经四川省预防医学会第四届十三次、十四次常务理事会研究,四川省预防医学会第五次会员代表大会拟于2017年12月在成都召开。会议将听取和审议《第四届理事会工作报告》和《第四届理事会财务情况报告》,选举产生四川省预防医学会第五届理事会、常务理事会及学会领导机构,审议通过《四川省预防医学会章程》修订稿,表彰学会先进集体。
四川省预防医学会第五次会员代表大会不仅是四川全省广大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科技工作者的盛会,同时也是我省预防医学系统学习贯彻全国卫生与健康大会精神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促进“健康中国·健康四川”建设,助推我省预防医学事业创新发展的盛会。
为保证大会顺利召开,请各单位协助做好四川省预防医学会第五次会员代表大会代表和第五届理事会理事候选人的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员代表和理事候选人的资格及条件
(一)会员代表和理事候选人代表的单位应是会员单位,并认真履行会员义务,积极参加学会组织的各项活动;
(二)理事候选人应在推荐的会员代表中产生;
(三)会员代表和理事候选人应具有一定学术科研水平与能力,有一定影响力和代表性的专业人员。
(四)被推荐的专业人员原则上需具备副高级及以上职称,特殊情况可适当放宽至中级。
(五)候选人年龄原则上不超过60周岁。推荐名额在3个或3个以上的单位,需有1个年龄在45周岁以下,并注意性别比例。
二、会员代表和理事候选人推荐办法和程序
(一)各相关单位请根据“四川省预防医学会第五次代表大会代表和第五届理事会理事候选人名额分配表”(附件1)的名额安排,按要求推荐相同数目的会员代表和理事候选人;
(二)被推荐者填写《四川省预防医学会第五次会员代表大会代表和理事候选人推荐表》(附件2),工作单位填写推荐意见并盖章。
(三)非本会会员单位或会员代表,需要填写《四川省预防医学会单位会员申请表》(附件3)和《四川省预防医学会会员登记表》(附件4)。
(四)四川省预防医学会负责审定候选人资格,对情况不实或不符合推荐条件的不予通过,同时根据推荐情况,调整推荐候选人。
三、有关要求
(一)请各单位按名额分配和推荐要求认真筛选、推荐代表和理事候选人,并填写联系人回执(附件5)。
(二)代表和理事候选人推荐表须于2017年11月30日前将推荐表原件通过信件寄至四川省预防医学会秘书处办公室;同时,请将推荐表的电子版发至指定的电子信箱。
四、联系方式
通信地址:成都市武侯区中学路6号四川省预防医学会 邮政编码:610041
联系人:王 媛(028)85583631
陈琦慧18628249930,邮箱646131537@qq.com
文件及附件可在四川省预防医学会网站(网址:www.healthydream.org)下载。
附件:
1.《四川省预防医学会第五次会员代表大会代表和第五届理事会理事候选人名额分配表》
2.《四川省预防医学会第五次会员代表大会代表和第五届理事会理事候选人推荐表》.doc
5.《四川省预防医学会第五次代表大会代表和第五届理事会理事候选人推荐工作联系人回执》 .doc
四川省预防医学会
2017年10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