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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成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成都市总工会《关于落实纯母乳喂养产假有关事项的通知》政策解读
来源:四川省预防医学会  |  发布时间:2025-05-09  |  浏览次数:13454次

一、修订背景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健康中国2030”规划纲要》《母乳喂养促进行动计划(2021-2025年)》要求,保障优化生育政策实施,维护母婴权益,促进母乳喂养,按照《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实施办法》《四川省母乳喂养促进行动计划实施方案(2022-2025年)》中关于纯母乳喂养产假的相关规定,市卫健委、市人社局、市总工会结合工作实际,对《关于认真落实纯母乳喂养婴儿的女职工增加一个月产假的通知》(成卫字〔1998〕第37号)进行了修订,进一步明确了纯母乳喂养产假开具的流程和要求,在用人单位履行社会责任的同时,充分保障用人单位、女职工权益。

二、常见问题答疑

(一)产后多久可以开具纯母乳喂养产假证明?

根据《关于落实纯母乳喂养产假有关事项的通知》相关要求,爱婴医院应在女职工分娩后3-5个月间,为确系纯母乳喂养的女职工据实开具纯母乳喂养产假证明。产妇可以在分娩后90天至152天内,到爱婴医院开具纯母乳喂养产假证明。

(二)开纯母乳喂养产假证明是否收费?

开具纯母乳喂养产假证明本身不收费。但纯母乳喂养产假证明属于医学证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医师法》第二十四条的规定,医师在实施医疗、预防、保健措施时,必须亲自诊查、调查并按照规定及时填写病历等医学证明文件。因此纯母乳喂养产假证明是由医师根据亲自诊查和调查后开具的医学证明文件,开具过程可能涉及一定的诊疗费用。

(三)做儿保是否收费?

儿童保健服务是否收费取决于所选择的服务项目。

根据国家相关政策,0-6岁儿童可以享受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中的儿童保健服务,这些服务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是免费提供的。如超出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范围的检查、评估等需要付费。

各级妇幼保健院、专科医院、综合医院等医疗机构提供的儿童保健服务是收费项目,费用因医院等级、服务项目以及检查检验方法等因素可能存在差异。

(四)为什么一定要做2次儿保?

根据《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实施办法》规定,爱婴医院应在女职工分娩后3-5个月间,为确系纯母乳喂养的女职工据实开具纯母乳喂养产假证明。为规范纯母乳喂养产假的开具流程,确保在婴儿养育过程中如实进行纯母乳喂养,按照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0-6岁儿童健康检查项目要求,婴儿在3-5月龄前应至少完成2次儿童保健,儿保医生应如实记录婴儿的喂养信息。爱婴医院依据所记录喂养信息(纯母乳喂养)予以开具纯母乳喂养产假证明。

(五)未在成都市域内助产机构分娩,但在成都市域内儿童保健机构儿保的,能否开具纯母乳喂养产假证明?

可以。根据《关于落实纯母乳喂养产假有关事项的通知》相关要求,只要产妇所生婴儿在成都市域内儿童保健机构进行至少2次儿童保健,且喂养信息记录为纯母乳喂养,就可在成都市爱婴医院开具纯母乳喂养产假证明。

(六)未在成都市域内儿童保健机构进行儿保的,能否开具纯母乳喂养产假证明?

不可以。根据《关于落实纯母乳喂养产假有关事项的通知》相关要求,为确保喂养信息的真实性、可靠性,产妇所生婴儿必须在成都市域内儿童保健机构进行至少2次儿童保健,且喂养信息记录为纯母乳喂养,方可在成都市爱婴医院开具纯母乳喂养产假证明。

(七)不是爱婴医院能否开具证明?

不能。根据《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实施办法》规定,纯母乳喂养产假证明仅能由爱婴医院开具。

(八)如何查询成都市爱婴医院名单?

成都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每年年初在官网上公开截至上年末的爱婴医院名单。具体查询网址:https://cdwjw.chengdu.gov.cn/cdwjw/fybj1/list_second.shtml。

(九)如何核实纯母乳喂养产假证明的真假?

《纯母乳喂养产假证明》应符合以下要求:

(一)纯母乳喂养产假证明式样应符合《关于落实纯母乳喂养产假有关事项的通知》附件要求。

(二)证明内容包括以下内容:产妇姓名、产妇身份证号、分娩日期、分娩机构、开具证明机构水印及其系统序列号、打印次数(机打),开具医师签名(手签)。

(三)证明应加盖“爱婴医院纯母乳喂养产假专用章”,印章式样应符合2025年《成都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更换成都市爱婴医院纯母乳喂养产假专用章的通知》要求。

(四)如对证明真伪存疑,可联系开具机构所在的区(市)县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进行真伪查证。


解读机构:成都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解读人:宋维

联系方式:028-61887174

文件链接:https://cdwjw.chengdu.gov.cn/cdwjw/xinzhenguifan/2025-03/07/content_39778e26eade4af8a80b0a596615e369.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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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 :市卫健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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